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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推进人口计生部分行政服务事项代理代办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2013年11月04日信息来源:365466.com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和“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要求, 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人口政法〔2012〕67号)及《北京市人口计生委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的实施办法》(京人口发〔2012〕4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社区(村)在人口计生工作规范化建设中的作用,推动我区人口计生便民服务工作向纵深发展,现就推进我区人口计生部分行政服务事项代理代办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社区(村)规范化建设为基础,将阳光计生、诚信计生、政务公开、民主监督紧密结合,进一步完善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机制,有效解决群众办事难的实际困难,推动我区人口计生工作更加优质、高效、便民。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自愿原则。代理事项本着群众自愿的原则,代理全程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按法定程序和工作
要求进行代理。
    (二)公平高效原则。对每一件代理事项要承诺办结时间,做到及时受理、按期办结、公平公正,不利用代理谋取私利。
    (三)便民无偿原则。当事人提交申办事项的材料齐全后,由社区(村)计生工作人员全程代为办理,不收取代办费或其它手续费。
    (四)诚实守信原则。全程代理中,代办人员要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全部办理要求。对于不符合政策或提交材料不齐全等情况,要耐心解释,不随意承诺办理时限及办理结果。
    三、具体内容                    
    (一)部分代理代办事项
    1.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
    2.办理父母均为本市户口的新生儿入户登记。
    3.办理父母均为本市户口要求第一个子女随父入户登记。
    4.办理父亲为本市户口第一个子女随父入户登记。
    5.办理《北京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6.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7.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的一次性奖励。
    8.领取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后对其父母的经济帮助。
    9.办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的手续。
    10.办理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的手续。
    11.办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手续。
    (二)工作流程
    我区人口计生部分服务事项委托代理全程代办,是以当事人自愿委托为前提,社区(村)无偿代理的方式,通过内部协调运作,由社区(村)计生工作人员依法代理代办所办事项的一项新型工作方式。凡群众需要办理的有关事项,只需向社区(村)提出申请并提供符合法定格式的相关材料,由社区(村)计生工作人员全程代理,并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其基本流程是:
    1.委托环节。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填写《海淀区人口计生部分服务事项委托代理登记表》(详见附件),由社区(村)计生工作人员负责告知当事人法定办理时限。
    2.受理环节。当事人提供符合法定格式的相关材料后,社区(村)计生工作人员认真审核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的要当场受理,当场不能受理的,向申请人提出所要补交材料明细,待申请人补齐材料后再受理。
    3.承办环节。申请的事项被受理后,由社区(村)计生工作人员为当事人全程办理。各街镇计生办每周固定时间、专场接待社区(村)批量办理服务事项,并由社区(村)计生工作人员负责代理事项的催办工作。 
    4.反馈环节。街镇计生办要严格审核代理材料,对材料合格的及时办理。社区(村)计生工作人员负责将代理事项办理结果通知当事人。 
    四、工作要求 
各街镇要充分认识人口计生部分行政服务事项代理代办对于方便群众办事、加强社区(村)规范化建设和群众自治的意义,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和政务公开力度,在代理代办工作中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统一公开、规范代理代办工作流程,接受群众监督。具体要求如下:
    (一)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社区(村)计生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向当事人一次性告知其办理事项的程序、提交的申报材料及办理时限。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格式的,即时受理并代办;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格式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需补齐的全部材料及法定格式要求。
    (二)按照要求做好管理登记。社区(村)计生工作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做好登记,并将代理事项中当事人的相关信息、所收的材料等内容记录清楚,不发生漏登、错登现象。
    (三)强化责任落实和考核评估。要认真贯彻落实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条列规定,强化责任落实,实施考核评估。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过错的,适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或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将人口计生部分服务事项代理代办工作结果纳入本街镇年度目标管理评估。
各街镇要在结合工作实际和地区干部队伍状况的基础上,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分步分批组织实施,建议条件成熟的街镇实施地区工作全覆盖。请各街镇于2013年5月31日前,将本地区2013年实施代理代办业务的社区(村)名单反馈至区人口计生委法制管理科,我委将统一备案并进行工作指导。